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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驾车,是国家严厉禁止的违法行为。然而酒驾入刑多年,还有司机管不住自己举起酒杯的手,为了满足好酒的口腹之欲,竟然在喝酒之后迷迷糊糊地驾车上路,最终导致悲剧发生。这类司机,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在辽宁台安县,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因为酒驾引发的惨烈车祸,男子燕某某酒后驾车,连续撞车又撞了行人,导致一名行人死亡。而燕某某本人也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。2023年3月16日,当地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的细节。
燕某某30岁,家住辽宁台安县。某公司员工。
案发当日19时许,燕某某酒后驾驶“哈佛”牌小型普通客车,沿台安县繁荣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台安县安居小区门前路段时,与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行人孟某相撞后,又与在右侧同方向行驶孙某驾驶的“奇瑞”牌轿车相撞。
燕某某驾驶的车辆失控后撞到公路西侧马路牙子上,事故致行人孟某当场死亡。民警到达现场后,发现燕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,随即将燕某某带至台安县恩良医院采取静脉血。经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送检的燕某某血液中检出酒精成分,其含量为121.8mg/100ml。
经检验,孟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。经台安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,燕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案发后,燕某某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家属谅解。
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燕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发生交通事故,致一人死亡,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应依法惩处。燕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,并取得其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法院一审判处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虽然燕某某积极做出了赔偿,但再多的金钱,也换不回逝者的生命。但愿所有司机都能汲取教训,让绝不酒驾的警钟长鸣。